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天然石材产品中放射性镭-226、钍-232、钾-40比活度的分类控制值和产品检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天然石材产品的分类,也适用于对石材矿床勘查中放射性水平的预评价。
2术语、符号
2.1天然石材产品
由采掘地表(下)的大理岩、花岗岩、石灰岩和板岩等岩石经锯切、磨光等物理方法加工而成的石质建筑材料,包括块料、板料和磨光的饰面板材;不包括用于骨料或人造石料的碎石或石粉。
2.2岩石γ编录
是用γ辐射仪在岩石露头上或在山地掘露工程中详细测量γ射线强度的一种探矿方法。
2.3 cra、cth、ck分别为天然石材产品中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单位为bq·kg-1。
2.4 c[e]ra为镭当量浓度。天然石材产品的放射性比活度主要来自擂-226、钍-232及钾-40,可按其放射性核素含量与室内γ照射量率的表达式归一化,用镭当量浓度表示之,单位为bq·kg-。本标准定义镭当量浓度c[e]ra=cra+1.35cth+0.088ck。
3分类
天然石材产品根据放射性水平划分为以下三类。
3.1a类产品
石质建筑材料中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式(1)和式(2)的为a类产品,其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c[e]ra≤350bq·kg[-1]………………………………(1)
cra≤200bq·kg[-1]………………………………(2)
3.2b类产品
不符合a类的石质建筑材料而其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式(3)和式(a)的为b类产品,不可用于居室内饰面,可用于其他一切建筑物的内、外饰面。
c[e]ra≤700bq·kg[-1]………………………………(3)
cra≤250bq·kg[-1]………………………………(4)
3.3c类产品
不符合a、b类的石质建筑材料而其放射性比活度满足式(5)的为c类产品,可用于一切建筑物的外饰面。
c[e]ra≤1000bq·kg[-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