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我市启动山石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顿行动,计划2007年允许开采山石资源的矿山比2005年压减20%以上,城市周边和高速公路、铁路、海岸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被毁山体至今年3月底前全部得到有效修复。
此次整顿以重要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市规划区和铁路线、重要公路沿线、海岸线的“三区三线”周边区域为重点,将取缔关闭“三区三线”可视范围内及其他禁采区内露天建筑石材矿山,并划定山石资源集中开采区,提高矿权准入门槛。对达不到国家技术规范、开采回采率低、生产规模小、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批复文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同时,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杜绝只开采不治理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