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宜春已开始对中心城区石材加工企业进行集中整治(搬迁)。
据了解,此次整治(搬迁)范围为南以浙赣铁路为界、西以320国道为界、北以昌黎路为界、东以东浦桥为界。凡是在该范围内的石材加工企业都必须搬迁到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的地方。在该范围以外的石材加工企业,也必须主动治理污染,做到噪声、粉尘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并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审批手续,否则,限期搬迁。对于确定要搬迁到新址的石材加工企业,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简化环保审批手续,做到主体工程与环保污染处理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使噪声、粉尘污染达标排放。